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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鲁自然资办字〔2020〕27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2020年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2020年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聚焦中心工作和重点领域,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多渠道公开服务“八大发展战略”“重点工作攻坚年”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主动公开2020年山东省自然资源厅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和落实情况。重点推进土地要素支撑、脱贫攻坚、林业高质量发展、放管服改革、地质调查服务、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科技创新等优化营商环境的信息公开。

  (二)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建设项目用地批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做好要素保障、防灾减灾、土地征收、国土空间规划、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矿产资源、生态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信息公开。

  (三)加强政策解读。全面阐释服务“六稳”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实时发布“六保”相关政策信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着重解读政策的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多用事实、数据、生动案例展现。重视收集反馈的信息,针对市场和社会关切事项,更详细、更及时地做好政策执行情况及宏观数据解读,正向引导社会预期。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堵点痛点,要直面问题,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

  二、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承办单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文件,须充分听取企业家、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厅长办公会制度。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积极参与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

  (二)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根据有关要求,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更新。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涉企政务服务、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等方面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清单公开工作,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在厅办文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定期公开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和差评处理结果。

  (三)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坚持开门办理,在厅门户网站集中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复文,适当公开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建立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决策出台半年后,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三、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推进基层自然资源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自然资源部《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积极履行业务指导责任,为本系统基层单位提供有力支持;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编制指导工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统一设置并命名为“政府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首页位置展示。专栏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推动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协查的准确性、全面性。

  (一)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集中发布平台,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逐步整理形成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二)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文字关。做好厅门户网站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建设和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厅门户网站全面支持IPV6访问接入,加强无障碍访问能力建设,提升网站的可感知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及兼容性。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统筹推进微信公众号“山东自然资源”与厅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发挥信息公开与网络宣传的乘数效应,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继续依托“中国•山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看山东”专栏和微信公众号,加大经验交流力度。

  (三)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

  五、不断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职能,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列入厅重点督查事项,及时调度、通报情况,督促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完善制度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

  (三)强化监督培训。对《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ywdt/tzgg_29303/202007/t20200731_3179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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