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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准旗纳林庙猪亥门煤矿等六个项目煤炭资源价值评估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拟于2020年7月28日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准旗纳林庙猪亥门煤矿等六个项目煤炭资源价值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开摇号是代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托评估项目,凡同时具有矿业权评估资格和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且参与评估的评估人员和主要评估师符合规定的条件并有相应业绩,已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登记注册的评估机构,可报名全部项目。六个项目分两包摇号,共选两个评估机构入选。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评估机构须以报名申请函格式提交报名申请(详见附件2),并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资产评估资质证书、矿业权评估师证书复印件(评估机构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于2020年7月27日上午12:00前送达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三、凡报名的评估机构必须派正式代表(并持评估机构委托书)到现场参加公开摇号活动。评估机构未派代表到现场参加公开摇号活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按未报名处理。

  四、本次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日程安排见附件3,公开摇号工作结束后,中选评估机构应在4日内与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签订委托评估合同。

  联系人:丁玲

  联系电话(传真):0471-4215785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11号

  内蒙古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邮 编:010010

  附件:1.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委托评估矿业权项目基本信息表

   2.报名申请函样式

   3.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日程安排

  2020年7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zrzy.nmg.gov.cn/xxgk/tztg/202007/z20200721_883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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