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八批拟授予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23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的规定,经审查,对拟授予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见附表)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19日起,为期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反映。
电话:024-62789125 024-62789123(传)
附表:2024年第八批拟授予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名单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4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zrzy.ln.gov.cn/zrzy/zfgkzdgz/spjg/dkzz/2024042209335639303/index.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习近平同印度尼西亚总统...
24-11-11李强会见意大利总统马塔...
24-11-11干湿交替影响土壤结构和...
24-11-11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
24-11-09习近平在湖北考察调研
24-11-08江西省水稻机收减损技能...
24-11-08省农业农村厅召开会议专...
24-11-08我科研人员揭示油菜基因...
24-11-08
热门资讯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
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的...
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圣...
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监...
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的...
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清...
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中...
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土...
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农...
2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