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2024年第三批次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2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8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2024年第三批次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联系。
附件:2024年第三批次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6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建波,0471-4215910;监督电话:0471-4215706)
原文链接:https://zrzy.nmg.gov.cn/zwgk/gsgg/qtgsgg/202406/t20240605_251925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王毅会见韩中议员联盟会...
24-09-19良种配良法实现优质高产
24-09-19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推...
24-09-18我国弃采茶资源高效高值...
24-09-18江西优质食材厨王争霸赛...
24-09-14第六届江西省优质稻品种...
24-09-14江西优质食材产销对接座...
24-09-14全省农业农村局局长推进...
24-09-14
热门资讯
江西天皓房地产有限公司...
20-07-15致上饶市政府陈云市长的...
20-05-13致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张圣...
20-05-13致沈阳市市纪委书记、监...
24-01-12致上饶市委马承祖书记的...
20-05-13土地性质:一定要辨别清...
20-04-28圈地千亩国际健康峰会中...
20-04-23农村土地新政策,抛荒土...
20-04-24黑土地“金豆子”鼓了农...
2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