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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大明湖风景名胜区内实施“一湖一环”绿道连通项目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8-02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一环一湖”绿道连通项目占用大明湖风景名胜区的请示》(济园林呈〔2024〕3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是济南天下第一泉风景区服务中心在大明湖风景名胜区内实施的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对提高大明湖景区文化旅游资源品质、增强市民获得感具有重要作用。济南市发展改革委批复了该项目的可研报告(济发改审批〔2024〕14号)。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该项目的规划意见(编号:〔2024〕—02—044号)。

  该项目涉及风景名胜区的实施内容主要位于大明湖南岸、西岸和北侧区域,主要建设内容是景观改造提升、出入口改造、增设休憩空间、新建绿道(857米)、提升配套照明及灌溉设施等。涉及风景名胜区总面积9.01公顷,全部位于风景名胜三级保护区。

  二、专家论证意见

  4月29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对该工程在风景名胜区内实施的情况进行了现场勘查。4月30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召开了《“一湖一环”绿道连通项目占用大明湖风景名胜区实施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1)《“一湖一环”绿道连通项目占用大明湖风景名胜区景观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2)论证会,并通过专家论证。专家组认为:1.做好与济南市国土空间规划、大明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济南市绿道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衔接,从完善景区游线的角度,结合周边交通,统筹考虑;2.项目应充分考虑沿明湖路慢行交通体验感,满足游人漫步、休憩等需求,充分考虑游线的视线景观;3.进一步规范完善文字和图纸。

  三、省自然资源厅意见

  省自然资源厅原则同意专家论证意见。经复核审查,报告1及报告2已按照专家提出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你局要根据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有关规定,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办理占用风景名胜区土地、林地等审批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7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lcsdgl/sdgl/202407/t20240718_47441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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