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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有机旱作·晋品”省域农业品牌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关于推进山西有机旱作农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擦亮叫响“有机旱作·晋品”品牌形象的安排部署,省厅将开展2024年“有机旱作·晋品”省域农业品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模式,通过“标准+认证”管理机制,重点打造“有机旱作·晋品”省域农业品牌34个,包括晋粮(小米、糯玉米、绿豆、藜麦、红芸豆、高粱、小麦、燕麦、荞麦)、晋菜(黄花菜、马铃薯、番茄)、晋果(苹果、梨、红枣、核桃)、晋药(党参)、晋肉(羊肉、牛肉)、晋酿(醋、沙棘汁)6大品系21个品种,构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农业品牌建设体系,力争培优晋粮、叫响晋菜、提升晋果、做强晋肉、振兴晋药、擦亮晋酿。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申报主体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注册商标。企业须为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并对周边地区发挥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及农业品牌打造具有明显支撑力。企业发展持续稳定,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企业和产品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件、环境污染事件、产品抽检不合格、重大负面舆情等情况。

  (二)品牌优势。申报产品须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圳品”等认证(至少一项),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有机旱作·晋品”产地环境、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标准登录yjhzjp2024@126.com下载,密码12345Abc)。申报主体具有明确的产品品牌定位,鲜明的品牌名称、企业标识、品牌标语,具有明显的区域资源优势、历史人文特征和产业特色,具备明确的目标市场、较强的发展优势和市场推广潜力。

  (三)品牌发展。申报主体具备组织农产品生产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执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建立可追溯体系,科学规范投入品、包装和贮藏加工物流管理,持续提升绿色优质和特色农产品供给能力。重视科技创新应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

  (四)品牌影响。申报产品具有较好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消费忠诚度。市场优势明显,在同类产品中拥有较好的市场占有率或市场发展潜力,产品销售范围涵盖国内主要大中城市,并向大型电商、连锁超市、餐饮酒店等布局。具有较强的品牌推广能力和渠道运营能力,持续开展品牌推广模式创新和营销渠道建设。

  三、组织实施

  (一)地市推荐。各市负责组织并推荐,要建立科学的推荐遴选机制,坚持高标准,严格把关,规范程序。每市每个品类只能推荐1个产品,总数不超过4个产品,可适当向本区域优势特色农业品牌倾斜。

  (二)现场评价。厅市场与信息化处统筹“有机旱作·晋品”省域农业品牌申报工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合格的,委托“有机旱作·晋品”评价机构进行现场评价。

  (三)审议审定。依据评价机构意见反馈,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组织专家对通过现场评价的产品进行审议审定。

  (四)证书发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根据专家审议审定

  结果,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发布,并颁发奖牌及证书。

  (五)动态管理。获证组织存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生产和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不良影响、生产环境或所申报的产品不再满足“有机旱作·晋品”标准要求等情形,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将撤销其证书,收回标识使用权。

  (六)规范开展。“有机旱作·晋品”省域农业品牌培育申报工作严格执行“有机旱作·晋品”评价管理规范。禁止以此项工作名义谋取利益,不得向申报主体收取不当费用。

  (七)有关要求。申报主体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附件)并附相关资料,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8月31日前邮寄至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电子版发送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农安中心薛毅15135131746

  省农安中心席静13546720029

  邮箱:sxzhenpin@126.com

  地址:太原市新建路59号

  附件:2024年“有机旱作·晋品”省域农业品牌申报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4年8月2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auto1251/202408/t20240805_96241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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