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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已过期采矿权提出延续申请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31 来源: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行政许可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等有关规定,经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实上报,截至2024年6月1日,共有380宗采矿权的采矿权人在有效期届满前向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了延续登记申请,现予以公告。

  附件:380宗各市上报有效期届满前提出过延续申请的采矿权名单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8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s://zrzy.ln.gov.cn/zrzy/zfgkzdgz/spjg/ckqsp/2024082810551274619/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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