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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9 来源: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县(市)农业农村局,省直属单位及省属有关高校:

  按照《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农计财便函〔2024〕258号)要求,为提早做好我厅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两重”建设农业领域项目储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开展项目储备

  请各地、各单位按照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积极组织谋划项目,并抓紧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作(省直属单位及省属有关高校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农业农村厅审批)。对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定和批复的项目,要尽快通过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在项目储备库中完成项目储备申报。完成项目储备申报的单位要加强与省农业农村厅沟通对接,反馈项目报送情况。农业农村厅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于9月14日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项目正式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同步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index.html)取得项目代码。

  二、加强重大项目谋划

  各地、各单位要着眼2025年和“十五五”时期,对标“两重”建设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和实际需要,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单产提升等农业生产发展,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两重”建设项目原则上单体投资规模应在1亿元以上。

  三、完善项目前期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吉林省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实施细则》、《吉林省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农业建设项目实施细则》等有关制度规定,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安排一批”的原则,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储备过程中,要积极推进规划、用地、环评等项目建设有关前置条件完善落实。对于已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符合规划要求且建设条件成熟、前期工作到位的项目,将优先推荐纳入国家项目储备库。

  联系人:李少华 联系电话:0431—88906414

  附件: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9月5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409/t20240905_89722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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