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土地法制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场):进一步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加快建设高质高效农业强省

发布时间:2024-09-09 来源: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8月30日上午,“全面深化改革 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三场):进一步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加快建设高质高效农业强省,在省政务服务中心举行。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汪学军,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潘鑫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汪晔宇主持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许梦宇 摄)

  

  

  

  发布人: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汪学军(许梦宇摄)

  

  

  

  发布人: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潘鑫(许梦宇摄)

  

  

  
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

  
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汪学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大力弘扬“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小岗精神,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农业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牢记“国之大者”,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站稳新台阶。我们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多种粮、种好粮”的殷殷嘱托,启动“千亿斤江淮粮仓”建设,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全省粮食总产连续7年站稳800亿斤台阶,2023年粮食总产达830.16亿斤,实现“二十连丰”。今年夏粮总产351.86亿斤、居全国第3位、再创历史新高。我们树牢“大食物观”,“菜篮子”产品稳定供应。紧抓“两个要害”,截至7月底,新建高标准农田140.2万亩,累计建成6396.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6.9%。杂交水稻种子出口量连续5年居全国第1位,全省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

  二是守牢“底线任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取得新成效。我们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1-7月份,全省累计识别监测对象12.4万户34.6万人,风险消除率66.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推深做实脱贫地区帮扶产业“四个一批”(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专项行动,目前全省有帮扶产业项目2.57万个。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实现就业194.8万人。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实施“兴村”项目3.1万个。

  三是聚焦“产业振兴”,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达到新水平。我们坚持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实施大兵团、阵地战,创新手法步法打法,大力开展“双招双引”,不断深化绿色食品产业全产业链建设。上半年,十大绿色食品产业全产业链产值6631亿元、同比增长10%;全省绿色食品产业投资总额3011.5亿元、同比增长29.6%。深入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上半年,全省肉牛饲养量126.5万头、同比增长5.2%。加快发展农产品“三品一标”,截至7月底,全省绿色有机地标农产品总数达7063个,其中绿色食品5130个、居全国第二位,有机农产品1814个、居全国第三位。

  四是实施“千万工程”,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迈出新步伐。我们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在2012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基础上迭代升级,2023年启动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构建了“1+6+20”的政策体系,省财政每年投入30亿元,打造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截至目前,已建和在建精品示范村411个,其中今年新建211个;已建和在建省级中心村9083个,其中今年新建850个。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8.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环卫市场化率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1.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5.8%,较“十三五”末提高22个百分点。

  五是传承“改革基因”,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取得新突破。我们坚决贯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用好改革这一法宝”的重要论述,坚持从实际出发,为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了“安徽方案”。在全国率先出台二轮土地到期延包整省试点方案,探索出延包“八步工作法”和解决无地少地农户“地、利、岗、保”相结合的办法,受到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充分肯定。高标准完成国家赋予的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任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全省家庭农场突破32万个、居全国第1位,农民合作社11.5万个、居全国第4位。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上半年,全省农民收入12174元、居全国第11位。

  截至2023年,我省在国家已开展的5次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全部获优秀等次,其中2次位居第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连续3年获“好”等次。长江禁捕退捕工作是全国唯一连续3年获综合考核优秀等次的省份。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不懈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锚定农业强省建设目标,围绕“五千一万”(加快建设“千亿斤江淮粮仓”、巩固拓展“千村万户”脱贫成果、大力推进“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扎实做好“千万农户”二轮土地延包、加快培育“千亿级”肉牛产业、发展壮大“万亿级”绿色食品产业),持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扎实做好乡村全面振兴各项工作,奋力谱写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安徽篇章。

  

  答记者问

  

  安徽日报记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安徽作为三个整省试点之一,将如何稳步开展试点工作?

  

  汪学军

  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二轮延包整省试点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一号任务”。2020年以来,我省参加了国家全部4批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不仅总结提炼出延包“八步工作法”,还对无地少地农户要地诉求、消亡户的界定、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延包、“小调整”的把握、妇女等特殊群体承包权益的保护、确权确股不确地等农民群众关注的6方面共性问题,探索出有效的解决路径。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今年5月,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整省试点工作方案,配套出台了试点工作办法,以及政策50问工作指引。截至目前,今年承包到期的437万农户中,已有185.9万户签订了延包合同,占比超过42.5%,我省试点工作得到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我们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省1200万农户的延包任务。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落实好延包政策。坚持延包原则底线,以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再延长承包期30年,不得推倒重来、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采用“地、利、岗、保”相结合的方式,妥善解决无地农户和少地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合理诉求。依法保护好妇女、进城落户农民等重点群体土地承包权益。

  二是落细延包规程。全面开展摸底调查,按照延包试点工作规程明确的“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制定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等程序,全面开展合同网签,加强档案管理,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规范开展延包工作。

  三是加强风险防范。严格把握承包地“小调整”范围,严格管理机动地和新增地源,严格控制确权确股不确地,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占用承包地建房、承包地退耕还林、承包地权属纠纷、采煤区承包地塌陷等问题化解,确保延包工作稳妥有序推进。

  

  安徽广播电视台记者

  请问目前我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如何?下一步工作有哪些考虑和安排?

  

  潘鑫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不断强化政策扶持和机制创新,持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档升级。总体来看,我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集体经济收入稳步增长。截至2023年底,全省村集体经营性总收入102.7亿元,村均经营性收入64万元、同比增长37.9%。

  二是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先后出台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在资金、用地、金融、人才、税收等方面提供支持。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安排财政扶持资金59亿元,扶持10233个村,建设8829个集体经济项目。

  三是村集体运行方式不断优化。各地在发展中积极创新,探索片区组团、联村抱团、成立经营实体等运行方式,不断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全省村领办公司、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实体有7967个,实施联合抱团发展的村5131个。

  四是产业发展能力逐步提升。各地积极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功能作用,依托资源禀赋、人文特色等,参与产业项目建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涵盖生产服务业、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

  今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发布,并于明年5月1日施行。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并制定出台实施办法,稳步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发展举措上,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支持。深入实施百村引领、千村示范、万村提升“百千万”工程提升行动,利用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每年扶持1000个以上村,力争到2027年,基本实现对行政村扶持全覆盖。

  二是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产权管理、审计监督、激励约束、收益分配等制度,逐步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

  三是稳妥推进经营发展。在推行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发展途径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片区组团、联村抱团等联合经营模式,推动集体经济稳妥有序发展。

  四是持续强化联农带农。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集体收益分红,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新安晚报记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和部署。请问目前我省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有哪些推进举措?

  

  潘鑫

  近年来,我省始终把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带动农户多种粮、种好粮的重要抓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呈现主体多元、竞相发展、快速壮大的良好态势。

  一是主体数量更“多”了。经过多年的扶持培育,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达5.6万个,位居全国前列。

  二是服务规模更“大”了。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过程托管等服务,2023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2.5亿亩次,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

  三是带动能力更“强”了。组织实施联农带农服务小农户行动,积极引导服务组织为小农户提供专业化市场化服务。2023年服务带动小农户数量达460万户,位居全国第四。

  四是服务机制更“优”了。不断推动组织方式创新和模式创新,形成蒙城县“六位一体”综合农事托管服务、黟县有农服务联合体等一批各具特色的服务模式,推动服务向全产业链延伸。

  下一步,着力在育主体、推模式、抓集成、提质量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带动更多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

  一是引导支持各类服务主体,围绕粮油等主要作物服务小农户,增强服务能力,拓展服务领域,推动各类服务主体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加强联合合作,整体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大力推广“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各类经营主体+农户”等组织形式,构建紧密多元的利益联结和分享机制。

  三是开展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试点,采取信息化的手段,搭建区域性综合服务平台,推动服务资源整合,实现服务全程化、集成化、信息化、便捷化。

  四是围绕服务标准制定推广、服务价格监测、服务合同监管、服务效果评估等方面,推动制度建设和执行落实,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

  

  光明日报记者

  安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很快,请问我省在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有哪些考虑?

  

  汪学军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率先颁布《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构建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四梁八柱”。

  二是加大新农人培育力度。创新成立全国首家省级新农人协会,首批会员400多个,已有10个市成立了市级新农人协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乡村振兴搭建平台、提供舞台。

  三是持续开展“新农人下午茶”活动。举办了茶叶、皖西白鹅等10场专场活动,面对面了解新农人发展中面临的困难问题,真心实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答疑释惑、纾困解难。

  四是开展“千员带万社”活动。构建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点对点、面对面帮扶机制。目前,全省家庭农场突破32万个、居全国第1位,农民合作社稳定在11.5万个、居全国第4位;去年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中,我省有4家入选,数量居全国前列;农民日报社评选的中国农民合作社500强中,我省有73个入围、数量居全国第2。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我们将在“规范、提质、联农”上下功夫。

  一是抓规范发展。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数字化为手段提升规范化建设。推广应用家庭农场“一码通”“随手记”软件;推介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管理软件,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定期分析研判农民合作社经营状况,清理“空壳社”,促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规范运营、健康发展。

  二是抓质量提升。坚持质量为重、效益为先,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行动,加强指导服务扶持,搭建对接平台、遴选优秀典型、强化典型示范、促进联合与合作、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高效发展。

  三是抓联农带农。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加强联农带农机制探索,规范收益分配机制,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对接市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安徽之声记者

  刚才发布人提到我省高标准完成国家赋予的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任务。请问这项改革任务在我省试点情况如何?下一步还有哪些考虑?

  

  潘鑫

  2020年9月,中央部署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我省滁州市及金寨县、泗县、东至县共11个县(市、区)承担试点任务。

  对于这项改革试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有力措施加以推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实地调研、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明确提出打造试点“安徽样板”,在全国率先出台试点实施方案,及时调整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推进落实。试点地区成立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工作调度。坚持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同农村改革试验区创建、土地全域治理试点等改革事项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放大改革集成效应。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落实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会同农业农村部专家评估组开展实地调研。及时印发情况通报,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三是坚持稳慎推进。坚持稳字当头,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注重将改革任务交由村民共同协商决定,着力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在改革中的获得感。

  经过多方共同努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全面摸清试点地区农村宅基地底数,1403个行政村编制了“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82.03万宗,房地一体不动产证书颁证率99.32%。试点地区共认定有资格权的农户数138.58万户,盘活1.87万宗闲置宅基地发展乡村产业,村集体增收5379.77万元,村民增收2.97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部署要求,聚焦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要求。

  一是巩固改革成果。指导试点地区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的制度创新成果。

  二是积极探索实践。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盘活利用方式。

  三是严格底线要求。不得以改革名义突破政策底线红线,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变相买卖宅基地和违规搞合作建房。

  

  中新社记者

  请问安徽在推进千亿斤江淮粮仓建设中,将会采取哪些新举措?

  

  汪学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我们理解,扛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加快建设千亿斤江淮粮仓,同样是利器在科技,关键靠改革。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提单产、稳面积、减损耗”主攻方向,强化科技创新、机制创优和政策创效,加快推进千亿斤江淮粮仓建设。

  一是科技创新挖潜力。积极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实施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紧盯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力机型,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学研联合研发,强化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促进粮食生产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四化”成果转化,挖掘粮食产能增长潜力。建设“良田”,开展高标准农田老基建补短板、新基建提能级,到2035年,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提升0.5个等级以上;培育“良种”,推进突破性新品种选育,到2035年,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5%以上,实现主导品种两次更新换代;升级“良机”,开展大型化智能化稳定化农机装备研发推广、电子信息技术与农机装备集成示范,到203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5%,机收损失率控制在2%以下;推广“良法”,开展主要粮食作物产能提升关键性技术攻关、绿色高产高效模式集成示范、农技推广体系升级,到2035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粮食单产水平、劳动生产率等重点指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二是机制创优增活力。大力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发展,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种粮规模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多种粮、种好粮。开展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与机制探索,发展壮大主体多类、形式多样、服务多元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质量,加快健全便捷高效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到2035年,发展粮食生产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50亩以上种粮大户18万个,粮食生产类家庭农场12万个、合作社4万个、社会化服务组织3.5万个。

  三是政策创效增动力。构建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政策体系,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价格稳预期,创新优质优价激励、农资保供稳价等机制,确保粮食价格水平合理运行、良性可控;补贴降成本,加大补贴力度、提高补贴精度,推动农业补贴总量扩展、结构调优;保险去风险,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有效降低种粮主体融资成本,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支持粮食生产。构建产粮大县振兴政策支持体系,集成土地、资本、技术、数据、人才等领域政策支持,加快补齐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基本服务短板;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增强产粮大县发展内生动力,筑牢千亿斤江淮粮仓建设根基。

  


原文链接:https://nync.ah.gov.cn/snzx/zwxxi/5749725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法制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政讯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法制网 tdfz.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8516948318,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