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烟台市大沽夹河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切实保护好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和生态系统安全,统筹兼顾国家和省重点项目落地,按照《山东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工作规则》(鲁自然资字〔2019〕66号)规定,拟对烟台市大沽夹河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一、公示时间
2024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0日
二、受理电话、邮箱和通信地址
电话:0531-51791203
联系人:白磊
电子邮箱:bailei@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114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三、调整情况
详见附件。
附件:烟台市大沽夹河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情况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9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gs/zhgs/202409/t20240913_4759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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