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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有新进展

发布时间:2024-09-18 来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近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会同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稳妥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通知》,明确2024年底前,所有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提供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届时,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数量从5种增加到10种。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为了解决人民群众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急难愁盼问题,国家医保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2021年,在全面实现住院和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启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截至2024年8月底,全国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达到6.90万家,实现每个县都有一家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累计惠及891.88万人次,减少群众垫付90.78亿元。现行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费用(含手工报销和直接结算)已经占到所有门诊慢特病跨省结算费用的80%以上。

  通知要求,参保地完善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告知、结算信息线上查询等服务;强化就医地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跨省业务协同工作,切实提升问题响应效率。为保障结算质量和效果,2024年12月底前,国家将组织所有统筹地区统一上线门诊慢特病扩围病种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记者 孙秀艳)


原文链接:http://jst.sc.gov.cn/scjst/c101451/2024/9/18/129edfcac04d4fa083d16b0a6ef913c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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