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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426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24-08-0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余飞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云南推广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增加农民收入的建议收悉。经商全国工商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支持云南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中央财政积极通过农业相关转移支付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2024年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培育一批经营规模适度、财务管理规范、生产服务优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2024年4月底,云南省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8.5万个,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6.9万家,联合社394家。同时,通过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联农带农产业发展。为提升产业项目实施成效,各地可在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合理确定资产权属的基础上,依托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产业项目,发挥其引领带动小农户作用。二是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共同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继续做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补齐脱贫地区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设施短板的通知》,引导各地利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资金政策支持云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农村部将持续推进云南省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体系建设,依托财政专项和“耕耘者振兴计划”加强对云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

  二、关于进一步支持云南提升农业科技水平

  一是强化财政支持。中央财政通过基本科研业务费等,支持在滇农业领域中央级科研院所改善科研基础条件、自主开展研究等。通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包括云南省在内各地开展区域科技创新活动,提升区域科技创新水平。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云南省可按规定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二是支持建设特色产业集群。2020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支持云南省建设花卉、高原蔬菜、肉牛、咖啡以及天然橡胶等5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计划安排中央财政资金9.5亿元,已安排7.5亿元,剩余资金将分年度支持到位。三是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2021年12月,全国工商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万企兴万村”行动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要通过全国、东西部协作省际间和省内三种渠道,引导民营企业赴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考察对接,力争实现全覆盖。在全国工商联的支持和指导下,2023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在上海市举办沪滇协作暨“云品入沪”推进活动,上海市相关区级工商联与云南省对口帮扶县工商联签订帮扶协议,组织上海企业赴滇考察投资,开展“云品入沪”活动,计划自2023年10月30日起在为期一年的时间里实现1.4亿元云品销售目标。农业农村部持续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专项工作,截至2023年底,组织1025家企业在云南省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项目1036个,其中,实施产业帮扶项目341个,累计已到位资金32.3亿元。依托沪滇协作机制创新开展“百社千企看云南”、“沪企入滇·口岸行”系列活动20余场,上海市300余家行业协会、产业园区、行业龙头企业走进云南省。四是加强技术指导。2021—2023年,农业农村部通过“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对云南省累计支持专项经费1.11亿元,围绕茶叶、中药材、蔬菜、肉牛等产业,向“三区”县累计选派科技特派员5400人,培训当地科技人员828人。2024年继续支持指导云南省做好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安排经费3648万元,选派科技特派员1800人,培训当地科技人员394人。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继续支持云南省农业科技创新,为云南省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提供支撑。全国工商联将发挥好顶层设计和牵头组织职责作用,依托“万企兴万村”平台助力云南省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将加大对云南省产业集群建设的支持力度,持续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专项工作。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云南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支持

  一是加强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持。根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衔接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并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相对较重的云南等省份倾斜,特别是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了倾斜支持。过渡期以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规模持续增加,2024年达到1770亿元,其中安排云南省178.32亿元,资金规模稳居全国前列。二是加强东西部协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支持。东西部协作方面,过渡期内上海市每年向云南省提供财政援助资金43亿元左右,并持续保持帮扶力度不减。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方面,目前共有52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云南省74个县,2023年共向定点帮扶县直接投入和引进帮扶资金34.5亿元,按照“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发展等措施,帮助引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加强科技人才培养,推动乡村产业提档升级。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政策供给,督促政策落实,支持云南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农业农村部将继续指导上海市及52家中央单位结合自身优势,加大投入力度,助力云南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JJTZ/202408/t20240802_64601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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